商业道德
公司董事会作为商业道德准则的最高指导机构,制定并推行《RBA管理手册》与《道德行为规范手册》,确保所有商业活动均符合国际通行的最高标准。公司坚持廉洁经营,严禁贪污、贿赂、敲诈勒索及挪用公款等行为。同时,公司注重通过多种方式,主动或被动对商业伙伴的商业道德行为进行监督。
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
公司组建诚信廉洁委员会,其中委员会主任由董事长担任,其余委员由副董事长、总经理等人组成,制定《廉政建设管理办法》《反舞弊管理制度》《廉政反舞弊审计制度》等制度规范,与高级管理层全员签署廉洁协议。公司适时召开诚信廉洁大会,对诚信廉洁承诺举行宣誓仪式,并组织诚信廉洁知识考核。针对三级及以上的新员工,公司向其告知诚信廉洁管理相关规定及行为准则,并签署《员工诚信廉洁承诺书》;与合作供应商签署《诚信廉洁承诺书》,倡导廉洁合作,并约定违约责任;鼓励合作供应商举报违反廉洁诚信的行为。
同时,公司制定《举报人保护制度》,畅通邮箱、电话、董事长或总经理信箱等举报通道,严禁将举报人的姓名、信息等相关情况和举报内容透露给被举报人和被举报部门。如遇打击报复,将追究相应的责任。


反垄断与公平竞争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平竞争原则,承诺不参与任何可能损害市场公平竞争的活动,禁止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公司制定《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管理制度》,规定每年度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员工的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管理制度的培训工作,制定和签署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协议;内审部负责审计是否存在涉及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的行为。